本文來自:億恩網原創
作者:岳萌萌
引言 今天上午,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對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實施事項做出進一步解讀。
對于排除清單情況,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表示,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的第一次排除清單涉及農牧業生產、石油化工、原料藥、醫療器械等領域。
第一次排除清單自9月17日起實施
據了解,對清單一(申報10位海關商品編號可參考附表1)、清單二(涉及為執行此次排除措施新拆分的10位海關商品編號,申報時可參考附表2)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1年),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即不再加征自2018年7月6日以來實施的全部對美加征關稅。
退稅方面,億恩網了解到,對于清單一商品自2018年7月6日以來實施的已加征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自排除清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可向申報地海關書面申請辦理關稅稅款退還手續,同時向海關提供原進口貨物報關單、原關稅繳款憑證等相關材料,申報地海關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核實是否符合退稅條件,符合退稅條件的申請,海關將及時通知有關企業辦理關稅退還手續。對于清單二商品,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不予退還。
稅委會將繼續開展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
此外,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表示,對于后續排除工作,稅委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后續批次排除清單將陸續公布。同時,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600億美元)排除申報系統已于2019年8月28日開放,并于9月2日正式接受第二批商品排除申請。企業可通過注冊、登錄并提交排除申請。
9月11日下午,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了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包括兩個清單16項商品,自9月17日起實施。
在商務部9月12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中方此次公布的第一次排除清單包括16項商品,對排除申請進行審核的標準主要為三個方面:尋求商品替代來源面臨困難;加征關稅對申請主體造成嚴重經濟損害;加征關稅對相關行業造成重大負面結構性影響或帶來嚴重社會后果。
下一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根據中國企業的申請,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布后續批次排除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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