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億恩網原創
作者:安吉
引言 如果網上出售的產品有缺陷,平臺要和制造商一起承擔責任嗎?
如果網上出售的產品有缺陷,平臺要和制造商一起承擔責任嗎?目前,印度全國消費者糾紛調整委員會正在裁決一起關乎這一問題的消費者糾紛,該糾紛中涉及的平臺就是我們熟知的亞馬遜。
在印度,電子商務是一個正蓬勃發展的行業,因為是一個新行業,隨之而來的問題也不少。據印度國家消費者熱線透露,從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印度的電商公司被投訴了28000次,超過電信成為該國遭投訴最多的行業。
買家憤而投訴
我們今天談及的這起糾紛,也是消費者對賣家和電商平臺的投訴,發起人是印度北部城市昌迪加爾的居民——克里希納。
2016年5月11日,克里希納在亞馬遜上買了一部某品牌的手機,在購買后的兩個月內,發現手機有毛病。
于是,克里希納將這部手機送到了該品牌手機的客戶服務中心,但是并未得到及時修理。因此,克里希納又找亞馬遜,而亞馬遜讓他向手機的客戶服務中心主管要一份到貨即損報告,但是該主管拒絕提供這樣的證明。
沒有拿到應得的手機,克里希納在2016年7月25日先向手機商和亞馬遜發送了一份警告信。然而,他的信件石沉大海,沒有得到二者的任何積極回應。這下克里希納愈加憤怒了,8月8日在當地消費者糾紛調整論壇上進行了投訴。
該地方論壇命令手機商和亞馬遜共同退還給克里希納9998盧布的手機費用,并支付10000盧比的賠償金和5000盧比的訴訟費用。
亞馬遜上訴被拒
手機商承擔了手機費用、賠償金和訴訟費用,但是亞馬遜不樂意,認為自己既沒有直接銷售產品,也沒有主動提出銷貨要約,只是提供了一個銷售平臺,供獨立的第三方賣家上傳產品進行銷售,不能背負這一責任。
而該地方論壇表示,確保出售的產品按質量標準制造是服務商應盡的義務,如果平臺上出售的產品未達到標準,平臺也不能逃避責任。
遭到拒絕的亞馬遜又向昌迪加爾消費者糾紛調整委員會上訴,結果也被拒絕。該地方委員會表示,上訴人(亞馬遜)法律顧問的觀點已被拒絕,出售產品的代理商有義務保證產品的質量,如果產品有缺陷,代理商應該和產品制造商一起共同為消費者的損失負責。
最終結果會如何?
現在,亞馬遜已經向印度的全國消費者糾紛調整委員會提出抗辯,表明自己僅提供平臺,不為缺陷產品負責。
下個月,印度全國消費者糾紛調整委員會將聽審此件糾紛。我們拭目以待,看亞馬遜是否會為平臺賣家售出的缺陷產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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