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億恩網(wǎng)原創(chuàng)
作者:雷景
引言 很多賣家的生意其實并沒有依靠在一個平臺,不少人同時涉獵eBay和亞馬遜兩大平臺。也許是平臺規(guī)則造成的影響,抑或只是買家單純購物習慣問題,這兩大平臺的買家所體現(xiàn)出來的shopping特點貌似是存在很大不同的。 小編 ...
很多賣家的生意其實并沒有依靠在一個平臺,不少人同時涉獵eBay和亞馬遜兩大平臺。也許是平臺規(guī)則造成的影響,抑或只是買家單純購物習慣問題,這兩大平臺的買家所體現(xiàn)出來的shopping特點貌似是存在很大不同的。
小編從外媒網(wǎng)了解到,一個國外的多平臺賣家在兩大平臺的銷售過程中所觀察到這兩者買家之間的差別巨大。
賣家Bigian13今年1月份在eBay 和Amazon共完成了6300筆交易,其中超過一半的交易量是通過亞馬遜FBA完成的,剩下的是通過eBay和亞馬遜merchant-fulfilled。我們想要比較的就是這一部分,出自同一倉庫的相同產(chǎn)品,同樣的發(fā)貨人和送貨人,同樣的運輸方式,在賣家這邊,除了平臺不同,其余條件基本就是完全一致了。
然而Bigian13給出的數(shù)據(jù)是這樣的:
在eBay出的1511個訂單中,他收到了買家的732條信息,124個“沒收到貨”的聲明,47條“描述不符”的控訴,24個退貨。
另一邊,在1375個亞馬遜自發(fā)貨訂單中,僅收到64條信息,一個“沒收到貨”,0條“描述不符”,一個退貨請求。
且不說eBay各種買家發(fā)來的信息總量是亞馬遜客戶的10余倍,但就“item not received”和“not as described”及退貨的數(shù)量就達171,反觀亞馬遜幾乎沒有。
這么說來,eBay的買家更難伺候嗎?難道老外的人品還分平臺不成?
為什么eBay相比亞馬遜更“事兒媽”呢?
事實上,我們應該想一下,eBay買家為什么會有那么多的“item not received”的情況。
分析一下兩個巨頭的發(fā)家歷史和平臺側重點就不難理解。在電商市場中,這兩者常常被拿來做比較,兩者的運營理念還是有很大不同的。eBay實質上是一個拍賣平臺,在這種氛圍下,買家很多都已經(jīng)形成了討價還價的心態(tài)。
而亞馬遜起家書籍類,后來才不斷拓展產(chǎn)品類別成為現(xiàn)在的規(guī)模。第三方賣家的加入加劇了競爭,壓低了價格,因此在這種狀況下,亞馬遜就成為了一個快速而嚴謹交易的B2C系統(tǒng)。
盡管各自剛起家時的狀態(tài)已經(jīng)成為過去時,二者都成為有著無數(shù)產(chǎn)品類型的全球性大公司,但eBay仍然是一個鼓勵買賣兩方自由溝通的平臺,二亞馬遜則在這方面做出了嚴格的限制。
那,我們也許就可以把上述eBay所發(fā)生的買家“不滿”情況看作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了。
但買家在eBay上所留的信息量是亞馬遜的10倍還是有些匪夷所思的。做eBay或者Amazon的你們呢,覺得自己的客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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