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億恩網原創
作者:李鵬飛
引言 韓國發表了“2020年流通領域書面實態調查結果“。
據調查,入駐網上購物中心的10家供應商中有1家沒有按時收到銷售貨款。
公平交易委員會1日發表了“2020年流通領域書面實態調查結果”,以與29個主要大型流通企業交易的7000個供貨者和賣場租賃者為對象進行了調查。
據公平交易委員會透露,有3.8%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經歷了不公平的行為,例如直到40天后才收到或不收到產品銷售付款。
零售商銷售通過特殊合同購買交易收到的產品或委托產品時,必須在每月銷售截止日期后的40天內將價格支付給供應商。但是,根據現行的《大規模流通業法》規定,“40天之內付款”規則不適用于直接購買交易。
從按業務類型劃分的無延遲支付銷售價格的百分比來看,在線購物中心最高,為9.1%,其次是百貨商店(2.3%)、網點(2.1%)和電視購物( 1.4%)。
在線購物中,經歷促銷費用和不公平回報的轉移的百分比也相對較高。
2.5%的受訪者回答說,他們收到了要求承擔促銷費用的請求。按類型分,在線購物中心(5.0%)、T-commerce(4.2%)、百貨商店(2.3%)、便利店( 2.1%)、電視家庭購物(2.1%)、大型超市/SSM(1.5%)、商店(1.0%)等。
在線購物商場表示,交付的產品中有2.5%被不公平退貨,其次是便利店(1.7%)、大型超市和SSM(0.8%)。
同時,發現99.0%的供應商在與大型分銷商打交道時正在使用標準交易合同。按業務類型劃分,網點(100%)、大型超市/ SSM(99.4%)、T-Commerce(99.3%)、便利店(99.2%)、百貨商店(99.1%)、電視家庭購物(99.0%)、在線購物商城(97.7%)。
公平貿易委員會說:“由于出現了不正當行為,例如產品銷售的延遲付款的百分比很高,我們將盡快修訂《大規模分銷業務法》,并引入直接購買交易的付款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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