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億恩網原創
作者:余曉瑩
引言 又有產品被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召回,這次是自行車頭盔。
日前,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宣布召回ABUS的一款自行車頭盔,原因是該產品不符合美國聯邦法規安全標準,存在頭部受傷風險。
此次召回的頭盔有兩種顏色,分別為天鵝絨黑色和極地白色,具體SKU為ABUS 877353、H2 A5877353、QBP HE 5124、ABUS 877377、H2 A5877377以及QBP HE 5126,大約有790件。
據了解,這批產品由中國一家企業于2020年3月和10月制造,并且于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售出。
自行車頭盔可用作安全裝備,以防止或盡量減少在騎自行車過程中不受控制的環境中對頭部和大腦的傷害。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表示,每年美國約有900人(包括200多名兒童)在和自行車相關的事故中喪生,其中約 60% 的死亡涉及頭部受傷。自行車頭盔可以幫助吸收沖擊并挽救他們的生命。
對騎行者而言,自行車頭盔顯得尤其重要。根據360 Research Reports的調查,2020年全球自行車頭盔市場規模為7.351億美元,預計2027年將達到8.475億美元,2021-2027年的年均復合增長率為2.4%。歐洲是最大的消費地,2017年消費市場份額接近35.92%。繼歐洲之后,美國是第二大消費地,消費市場份額為33.55%。
在亞馬遜上搜索“helmet”,彈出的結果有2000多個;搜索“bicycle helmet”,則有1000多個搜索結果。雖然自行車頭盔的市場份額沒有服飾、電子產品這些類目大,但是它擁有一個比較固定的消費人群。因此,有賣家也會布局這一領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頭盔是用于保障人身安全,因此產品質量得過關才行。
在美國,其聯邦法規第16卷1203部分有規定了對自行車的安全標準。這次ABUS自行車頭盔正是因為不符合16 CFR 1203.12(d)要求而被召回的。
下面具體來看看16 CFR 1203.12(d)的具體要求:
a. 周邊視覺。所有自行車頭盔在按照1203.14測量時,應允許正中矢狀面左右兩側至少105°無遮擋視野。
b. 位置的穩定性。在按照1203.15進行測試時,自行車頭盔不應脫落。
c. 保留系統的動態強度。所有自行車頭盔都應該有一個固定系統,在按照1203.16進行測試時,該系統將保持完整,拉伸不超過30毫米(1.2英寸)。
d. 沖擊標準
(1)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將對測試參數的“最壞情況”進行測試(最壞情況的構成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取決于所涉及的特定頭盔)。在測試期間引起d(2)失效,則頭盔未通過沖擊測試。
(2)峰值加速度。根據1203.17對頭盔進行測試時,任何沖擊的峰值加速度不得超過300g。
如果賣家想進入美國自行車頭盔市場,可以好好了解一下美國聯邦法規對頭盔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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